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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起了張愛玲的晚年
張愛玲晚年時,獨自住在一間套房裡。
連續劇裡是這樣,套房裡,家徒四壁(不是窮)。他丟掉所有東西,只留下生活的必需品。
他丟掉,所有的雜物。
只有幾件要穿的衣服,當下穿的鞋子。
他一個人活著,捨去過往雲煙裡所留下任何有形的物品。
淺薄的人說,晚景淒涼。
***
這段時間,我的腿關節,疼的厲害。就連腳也不舒服。
當中有個重要的原因,我愛漂亮,穿高跟鞋。
當日疼痛程度,取決於前一天所穿鞋子的高度。
鞋跟越高,越痛。
愛找活動的我,又興高采烈的開始學:太極拳
這更增加了,這幾天,腿疼痛的問題。
上星期陳老師買了雙,他說穿起來很舒適的鞋子。
昨天我也買了一雙。當下我就穿了回去。很舒服,今天的腿,不似前幾天那樣的疼痛。
吳老師和陳老師,叫我腳上的那一雙,乾脆叫老闆幫忙回收,丟了。
我捨不得丟掉這雙鞋。又拎了回來。
陳老師總是叫我丟東西。(丟雜物,丟衣服,....)
我總是丟不去。
我慢慢的丟,丟的速度,很慢。
我四十八,家裡有更多的東西,念大學時候的筆記本,國高中的書信,書籤....從出生到現在的相片,早期的底片也留。念大學時,買的衣服....小孩嬰兒時的小內衣小鞋子...這十年來隱私的mail....
嗯!
居家用品不丟的原因,其實絕大部分是因為,還能用。丟了,如果再買,就得多花錢。
***
要丟什麼?
要留什麼?
過去的不都過去了嗎?
如果人生看透透
丟或留
有什麼差別?
不丟的後遺症,承受的了嗎?
丟了之後,就能當做這件事情沒發生過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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